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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耿马法院带你直击庭审现场!

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罗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8月22日,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行为,进一步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在耿马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到孟定镇芒美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并同步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现场共有30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为了强化庭审效果,耿马法院将庭审现场变为普法课堂,承办法官们以案释法,详细讲解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组织干警和工作人员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结合宣传展板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旁听群众介绍毒品的种类、特征和危害,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学会识别新型毒品,勇敢向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说“不”。

  

  

  

  “吸了第一口,就没有最后一口,吸毒不仅毁了自己,甚至搭上整个家,害人又害己,为了自己的生命,也为了你的家人,我们决不能碰毒品。”

  “今天来现场观看庭审,切切实实感受到毒品危害就藏在我们身边,现在仍有很多人在吸毒贩毒,我们要远离毒品,不让坏人有可乘之机。”

  旁听庭审的村民群众主动分享“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过程的感受,并表示要从自己做起,号召身边的人支持和参与全民禁毒防毒斗争,为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绿色无毒的社会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巡回审判是增强案件影响效果和倾听群众诉求的重要途径,通过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沉浸式”感受法律威严和接受法治教育,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效果。

  目前毒品犯罪手段隐蔽、复杂,网上和网下犯罪紧密交织,且伴随着新的替代滥用物质和系列次生犯罪,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耿马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机制,一方面对于毒品犯罪始终持“零容忍”的打击态势,不断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惩处力度;另一方面积极参与禁毒综合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预防,多方联动协调,以法治利剑铲除毒品犯罪滋生土壤,为保障人民健康福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耿马、法治耿马作出更大贡献。


  

  毒品是每个公民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禁毒是一场必须打赢的人民战争!

  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毒!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95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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