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辖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5日,城北区司法局在朝阳广场参加了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的“8·15全国生态日”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法治护航生态”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设置法律咨询台、音响播放法条、面对面解答疑、赠送法治小礼品等方式与现场群众互动,向现场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对世界环境日的由来、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公民应承担的相关责任义务进行了深入宣传。同时邀请法律顾问现场宣讲,对违反环境资源相关法律规定,破坏生态环境反面案例进行了“接地气”又深入浅出的讲解,从正反两方面积极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保护生态相关法律知识,树立低碳发展理念,推动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和实践者,用法治理念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护航。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法治小礼品15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余次。下一步,城北区司法局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司法职能,做好法治“宣传员”、生态“守护员”,坚持法治和生态两手抓,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法治助力生态宜居品质城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