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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今日青石嘴普法小摊“营业额”翻番

时间:2024-08-17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聚法治之力,筑发展之基。为充分发挥法治引领服务保障作用,积极探索普法新模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精彩纷呈的“花式”普法,8月,门源青石嘴司法所在红山观景台支起普法摊位,铺排法治产品,为群众带去“法治优品”,让普法有温度、接地气、受欢迎。

  红山观景台位于辖区红牙合村和红山嘴村的交界处,村居群众较多,近期游客流量较大,受众面广,司法所根据这一特点,选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宣传书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预防养老诈骗等宣传折页以及围裙、书包等法治宣传品作为小摊“产品”,紧扣热点,力求实用。

  “我们今天给大家准备了多种法律书籍、知识手册和宣传品,大家要多多参与,用你们知道的法律知识来‘买’我们的产品,先到先得哦!”普法小摊在一声声吆喝声中开始营业。普法小摊将群众往日的被动学法改为主动普法,采取群众给摊主或其他人讲解一条其知晓的法律知识,就可以“买”到一件“法治优品”的方式展开。

  “我先来我先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后,离婚多了一个三十天的冷静期,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后,如果三十天内反悔了,可以撤回离婚登记,如果三十天满了不后悔的话,才可以领到离婚证。”

  “姐姐,你来我们学校开法治讲座的时候说了,我们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被很多人保护着,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能干违反法律的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条文对未成年人犯罪做了很明确的规定,我们既不能做违法行为的实施者更不能做受害者,要学会运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的各项权益。”

  “我也说一个...”。

  第一场秋雨虽然有点凉,但群众和游客们的热情参与让小摊“生意”格外火爆,不一会儿“法治优品”就已售罄。有趣、有效的普法小摊,不仅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变“被动学法”为“主动普法”,更是将普法服务变得更有“烟火气”。此次普法小摊售罄各类法治宣传书籍、折页等200余份、法治宣传品100余件,小摊实现“营业额”翻番。

  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下一步,门源青石嘴司法所将继续聚焦广大群众法治需求和社会关注点,不断延伸法律触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为群众解决更多法律疑难问题,让法治观念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408/t20240814_122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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