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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获刑

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长安网  

  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马云东

  刷完视频没多久,就会收到相关商品的推荐链接,这可不是因为手机被“监听”了,而是你的社交软件账号相关数据被人非法“爬走”了。日前,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经查,被告人范某某一直爱好计算机编程,掌握一定的技术。2019年以来,其使用逆向破解的方式编写代码,绕过某款社交软件的安全算法,制作了一个“爬虫”软件。该“爬虫”软件可以批量获取包括粉丝数据、关注数据、作品数据、观众昵称、性别等多种该社交软件采用计算机技术隐藏的数据。

  为牟取非法利益,范某某将其制作的“爬虫”软件在网络上进行售卖。被告人赵某、仇某某等3人先后从范某某处购买该软件,范某某获取违法所得共计12.7万余元。赵某等人则使用该软件爬取相关信息使用,或者再次将软件售卖。2022年5月底至6月初,上述4人相继归案,后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庐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范某某等4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系统的程序,应当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期间,上述4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在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该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范某某等4人均犯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3万元至3000元不等罚金。


原文链接:http://www.ahcaw.com/ahcaw/content/2024-08/06/content_90335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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