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钟建军实习生陈果通讯员王荟
今年以来,龙口法院人民陪审员累计参审案件489件,940名人民陪审员通过随机抽选方式参与庭审。
近年来,龙口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研发智慧陪审系统,以参审规范化、履职现代化、管理科学化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新时代人民陪审新路径,走出了一条司法专业化和司法民主化有机结合的新路径,有效推动司法公信力的持续增强。
随机抽取选取公平保障审理公正
坚持问题导向,以智慧陪审推进参审程序规范化。
长期以来,由于人民陪审员参与热情不同、参审时间不确定,在选取人民陪审员时,法官趋向选择时间较充裕、配合度较高的人民陪审员,造成“驻庭陪审、编外法官”的问题,有的陪审员甚至没有参加过一次庭审。针对这一问题,龙口法院从规范陪审员选取方式入手,探索推行随机抽取新模式,以“智慧陪审系统选”代替“人工选”,有效地解决了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不落实、参审不均衡等问题。
为确保陪审员选择的适岗性,根据案件性质和所在地域,在陪审系统中设定专业优先、法庭优先,其他案件不分地域专业的规则,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实现了陪审员全面随机抽取。
为确保陪审员确定的及时性,克服因陪审员没有时间参审等带来重复选择问题,开发陪审员抢单陪审模式,变法官助理联系陪审员,为陪审员主动联系法官,既确保了陪审选择质量,又提升了选拔公平性,以人民陪审员选取的公平,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
为确保陪审员参审的广泛性,系统设定参审上限,自动识别陪审数量较多的人民陪审员,限制其被选中的几率,自2021年9月智慧陪审系统全面上线以来,共随机选取陪审员1000人次,其中有8人次因陪审数量接近上限被限制选取,最大限度提高参审覆盖面。
因为疫情防控、履职不便等原因,经常出现人民陪审员无法保证每个环节、每次庭审都能及时到场,影响案件审理时效。对此,龙口法院在智慧陪审系统中开发在线阅卷、案件合议签字等功能,人民陪审员在手机端口即可获取参审信息,无须到审判现场就能独立充分发表意见,让信息多跑路、让陪审员少跑腿。今年以来,有160件案件由人民陪审员通过网上会签合议判决。
“精通型”陪审员释放更多“民间智慧”
坚持目标导向,以智慧陪审推进参审能力专业化。
龙口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完善陪审员培训内容、方式和载体,最大限度避免“陪而不审”,将全过程司法民主落到实处。
丰富培训内容。科学制定人民陪审员培训计划方案,依托智慧陪审系统组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讲座授课等线下培训,通过上传培训视频、培训指南、案例选编、司法政策等形式开展线上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庭审技巧。
开发智慧陪审培训平台,不定期更新培训内容,创建“人民陪审员微信工作群”,既方便人民陪审员学习提高、互动交流,也能随时倾听意见建议,掌握工作动态,规范参审行为,不断提升陪审员综合素质,实现从业余“陪衬员”到“精通型”陪审员的转变。2021年,组织线下培训一次,线上发放各类陪审信息、参审技巧等21次。
激发陪审热情。通过智慧陪审系统,法官可以向人民陪审员发送庭前指引,人民陪审员可以在线上充分阅卷思考,并在线进行合议,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发表意见,完成案件的合议及签发。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依靠自身丰富的生活经验,释放更多“民间智慧”,与法官互相弥补,让法官听到普通群众的心声,从多方面进行考虑判决,让判决结果更具有可接受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人民陪审工作从“审而不议”到“既审又议”的转变,由“随声附和”向“按图索骥”的转变。
智慧管理推进参审考核精准化
坚持结果导向,以智慧陪审推进参审考核精准化。
精准统计参审数据。以往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中,科学统计、评价人民陪审员参审数量和质量是一大难题。智慧陪审系统使用后,自动抓取陪审时间、陪审次数等数据并实时统计,工作量一目了然,统计工作极为简便,数据更加科学精准。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查看报表,全面客观地掌握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现状和工作效率。
精准评价参审能力。对人民陪审员培训、参训、工作态度和案件质量进行综合评定,逐案量化、全程留痕考核,形成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促使人民陪审员更多地参与庭审和互动,互比互学、比学赶超,实现“智慧管理”。
精准组织陪审考核。启用“参审签到”程序,人民陪审员参加开庭前要签到,才能确定参审信息,杜绝代替参审和未审统计现象,实现“智慧监管”。利用系统具备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量的统计功能、履职态度和能力的评价功能,设定积分制动态考核,对于参审积极、表现突出,综合得分高的人民陪审员,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表彰,通报司法局和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街道等组织;对于临时请假、庭审迟到、旷工的将扣减积分,减少参加庭审的机会;对于多次拒绝履职,不能履职、陪审不合格的陪审员实行退出机制,实现“智慧考核”。经考核确认,截至目前,有35名人民陪审员未能通过考核,不能胜任陪审工作,下一步,龙口法院将提请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陪审员职务,并按照不低于员额法官三倍的标准重新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