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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妇联 德令哈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巾帼普法乡村行启动仪式暨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妇联 中央网信办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的通知》要求,有效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乡村“法律明白人”、“巾帼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深化面向农牧区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广大农牧区妇女身边,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6月19日下午,德令哈市妇联、德令哈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巾帼普法乡村行”启动仪式暨普法宣传活动。德令哈市司法局副局长韩生艳、德令哈市农牧局、中共德令哈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及全市80余名巾帼法律明白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仪式现场,首先为由巾帼志愿者、巾帼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的巾帼普法乡村行志愿服务代表队授旗。与此同时邀请到青海贝正律师事务所马耀庭律师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立法进程、四大亮点等方面,结合案例和妇女群众身边涉及的法律知识点对重点法律条文作了深层次解读和阐释,授课内容详实丰富,浅显生动易懂,贴近生活实际,对提升妇女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认知度,引导她们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并组织观看了反对家庭暴力普法宣传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资料160余份,通过具体直观的案例和宣传资料呼吁妇女同胞面对家庭暴力要“零容忍”,让法治文化真正走到妇女群众身边、走进妇女群众心里。

  仪式最后强调,全市巾帼法律明白人要结合“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抓住民法典宣传月、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重点面向农牧区妇女及子女和家庭,围绕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开展普法宣传。通过“5+模式”积极营造农牧区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积极鼓励广大农牧区妇女和家庭成为“巾帼法律明白人”,做学法用法示范户、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引领乡村社会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助推乡风文明建设,让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接地气、可感知、润人心。

  下一步,德令哈市妇联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的宣传力度,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鼓励巾帼普法乡村行志愿服务队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农牧区妇女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为助力乡村法治建设、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她”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406/t20240624_120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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