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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法槌落下,化解那份恨意

时间:2024-06-2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为抓手,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这些成绩,是全省法院干警辛勤付出、攻坚克难、实干担当的成果。

  凡人微光,星火成炬。“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凡人小事”栏目,旨在深入开展学习“时代楷模”鲍卫忠等英模典型活动的同时,推介一批扎根一线、为民司法,在法院各个岗位上履职尽责、不懈奋斗的平凡英雄,激励全省法院干警践行初心使命、踔厉奋发前行,为走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之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某天夜里,一把挥动的利刃划破了村庄的宁静。那晚,李某失去了右眼,毛某戴上了手铐……

  “现在开庭!”清脆的法槌声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法官张绍强开始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毛某与被害人李某系同村村民。因日常邻里纠纷导致矛盾升级,毛某用尖刀砍向李某,致使李某右眼、右脸、右肩膀、鼻子不同程度受伤,右眼因破裂不得不手术剜除。小小纠纷最终酿成大错。

  如此恶劣的犯罪行径自然应当依法惩处,张绍强还意识到,在此类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中,加害者与被害者之间的仇恨和敌意很可能不会随着法槌落下而消失,如果得不到彻底化解,就会波及双方家庭甚至是整个村子的和谐稳定。

  “我不要赔偿,只求法庭重判!”法庭上,被害人态度坚决,果然印证了张绍强的担忧。

  “看来判决得缓缓了。”休庭后的张绍强决定去趟看守所。

  看守所里,张绍强向被告人毛某充分释法说理,取得毛某同意后联系其家属,希望家属能代替被告人履行赔偿义务。另一边又联系被害人李某,“背对背”做调解工作,但李某表示坚决不愿和解。

  多次调解失败并没有动摇张绍强的念头。

  “或许我们可以换个角度。双方毕竟是邻居,关系到两个家庭几代人的情感,再试试。”就这样,张绍强当起了双方和双方家属间的“传话筒”。

  在张绍强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同意和解。他们再次来到法庭,“面对面”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毛某向被害人李某表示深深忏悔,被害人李某也向被告人毛某表示谅解,两个家庭间的纠葛落幕了。

  法槌终于落下,这是兼顾法理情理,又化解矛盾纠纷的公正判决。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1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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