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我收到一个快递不知是谁寄送给我的,里面是茶叶,上交给督察室,可以吗?”
2024年1月29日,巴中中院督察室主任突然接到一个主动要求上交快递包裹的电话,原来当天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助理在单位门卫室,将一个收件人为本庭孙法官的快递帮忙拿回了办公室。该法官打开后发现不是本人购买的物品,而是2盒产自潮州市的凤凰单丛茶,寄件人陈某并非其亲朋好友,随即用手机与快递单上的寄件人陈某联系,寄件人却以空包、网络诈骗等理由含糊其辞并挂断电话。
孙法官随后向中院督察室说明情况,并上交该快递包裹,同时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平台如实记录填报。中院督察室根据情况反映立即联系寄件人,但因其一直不接电话、联系无果。督察室于1月31日通过法院专递将快递包裹退回寄件人(经查显示2月5日已查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严禁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第三条规定,严禁法官、检察官“索取或者收受律师借礼尚往来、婚丧嫁娶等赠送的礼金、礼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要求,党员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
孙法官主动上交非正当渠道收到的礼品,通过实际行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觉抵制利益诱惑,坚决杜绝利益输送,有力维护了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近年来,四川法院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从实加强法院队伍管理监督,以抓实“三个规定”小切口带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大生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全省法院干警思想自觉,“拒绝干预、依法办案”成为干警行为自觉。四川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与社会各界携手努力,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